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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向证明、供货证明消防产品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站 2021-11-09     浏览次数:666    

浏阳环保科技园供货证明_副本.jpg

之前的供货证明规则:

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到消防局申请办理,提供资料:1、《消防产品经营单位信息表》(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); 2、生产厂家(及代理商或分公司)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 3、生产厂家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正式销售授权文件;    4、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    5、生产,如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。 注: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;办理地点为产品检验科办公室。      按照省物价局给省信息产业厅《关于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粤价函〔2008〕649号),需要收取每家企业每年数字证书服务费400元和一次性收取电子密钥工本费150元。


-------------------2019之后各省,陆续已取消了----------


广东省产品流向证明能开,设备已经报了流向。只要开了这个就必须要贴上身份证标签;供货证明目前没有续费了,因为不是强制的,也开不了。 

这个供货证明前几年的时候是强制的,那时候是3C证书,现在的证书是自愿性认证

身份证标签是跟流向证明一起的,到时标签贴在设备上面

之前是3C的时候,也是能开的,当时在广东是强制的。现在是自愿性认证,又无强制了,就无续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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